浦发银行信用卡申请
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首次核发青春卡主卡的新客户,核卡45天内任意消费三笔,即可获赠100元网购金,可于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小浦支付使用,使用有效期30天。

三、活动细则:
1、新户包含从未持有浦发银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及名下所有浦发银行信用卡注销满12 个月以上的主卡客户。
2、新客户需在卡片核发45天内任意消费三笔,消费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不含取现、费用部分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
3、活动赠予的网购金将以刷卡金形式返还至参与活动的浦发青春卡账户中。网购金的返还时间为持卡人消费达标后的次月上旬,可用于抵扣用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微信快捷支付/小浦支付使用浦发青春卡发生的新增消费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费用部分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
4、本次活动返还的网购金(刷卡金)有效期统一为自返还日起的30日,超过有效期限未使用的部分自动作废。因出现账户状态异常导致刷卡金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不予补发。
5、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6、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7、如参与活动的客户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客户获奖资格的权利;
8、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